對上海市嘉定區(qū)黃渡工農街周邊的居民而言,回想起去年11月19日下午發(fā)生的那一幕,仍記憶猶新:一名男子闖入一處民宅,打開兩只液化氣鋼瓶閥門,手持打火機并揚言要將火點燃。后民警對周邊道路進行戒嚴,并協(xié)同消防、特警強行破門將其控制住,化解險情。后經司法鑒定,該男子尿樣對甲基苯丙胺、搖頭丸呈陽性。雖然有驚無險,但該男子的行為仍嚴重威脅到了周邊居民的安全。經嘉定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
揚言要點燃液化氣瓶
居民蔡先生回憶起當時的情形,仍心有余悸。2016年11月19日上午,一陌生男子出現(xiàn)在他家附近,“看起來不是很正常,瘋瘋癲癲的樣子”,蔡先生并沒有理會。誰知到了下午2點多,該男子竟然手持一個液化氣鋼瓶闖進蔡先生哥哥家的廚房,又將廚房里液化氣鋼瓶的橡膠管拔下。
窄小的廚房里,兩個液化氣鋼瓶的橡皮管都被該男子捏在手中,更令蔡先生感到緊張的是,該男子另一只手上還拿著一個打火機,看情形隨時會點燃液化氣瓶。蔡先生上前勸說,但對方并無收手的意思,蔡先生見狀遂往外退出一段距離,并撥打了110。
兩位民警很快趕到現(xiàn)場。據(jù)民警回憶,到達現(xiàn)場后,他們發(fā)現(xiàn)廚房門被反鎖,窗戶也被該男子用木板封住,民警只好隔著窗戶對廚房內的該男子進行勸說。
只為發(fā)泄心中怒氣
僅僅隔著一扇窗戶,廚房里清楚地傳出煤氣泄漏的刺刺聲,還伴隨著刺鼻的煤氣味從窗口處溢出。案發(fā)區(qū)域處于住宅區(qū),房屋密集,居民眾多,如果爆炸后果不堪設想。在勸說的同時,民警封鎖了現(xiàn)場并拉起了警戒帶。消防隊和特警也很快趕到現(xiàn)場增援,在民警勸說無效后,消防隊員砸開窗戶,利用高壓水槍向劉某噴射,特警趁機破門而入,將其制服,兩個液化氣鋼瓶也被消防隊員迅速處理了。一場危機終于消弭于無形。
劉某被帶回派出所,次日被刑事拘留。他供述,案發(fā)當天上午,他剛與前妻發(fā)生矛盾,事后心中怒氣難消。為發(fā)泄怒氣,他獨自一人竄入一戶與他家毫不相干的居民家中,踹開廚房門,將液化氣鋼瓶拖出,隨后闖入隔壁人家,也就是蔡先生哥哥家的廚房內,之后便出現(xiàn)了蔡先生看到的情形。
作案前幾天曾吸毒
據(jù)當時在場的兩名民警敘述,在處置險情過程中,劉某始終處于十分激動的狀態(tài),一直叫囂要點燃液化氣瓶。劉某被抓獲次日,司法鑒定機構對其尿樣進行檢測,證實其尿樣對甲基苯丙胺、搖頭丸呈陽性,系吸毒人員。劉某也供認,在案發(fā)前幾天,他吸食過毒品。而對其精神狀態(tài)進行的司法鑒定則認定其患有使用精神活性物質(毒品)所致的精神和行為障礙。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劉某因精神活性物質(毒品)所致的精神和行為障礙是其本人所積極追求,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自陷行為,與醉酒情形相類似,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毒品不僅會對吸食者造成不同程度的身心傷害,更是禍及家庭,危害社會。本案中,劉某一旦點燃液化氣瓶,發(fā)生爆炸,必將造成人員傷亡,后果不堪設想。希望廣大市民以此案為戒,珍愛生命,遠離“白色毒魔”。童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