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貸”良莠不齊糾紛頻發(fā) 倒逼風險教育
2016-10-19 17:28: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近期,校園貸問題頻發(fā)。記者搜索發(fā)現,半年來,經媒體曝光的大學生因“校園貸”出問題的案件就有13起,涉及大學生人數500余人,涉案金額超千萬元;ヂ摼W金融業(yè)內人士指出,“校園貸”貸款平臺應加強風險把控。也有心理學家指出,貸款消費的理念已蔓延進高校,涉世未深的大學生對于風險難以防范,政府部門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jiān)管。
眾所周知,大學生任性消費,大都依賴于“校園貸”,存在一定的消費風險。比如,“校園貸”騙局頻現,糾紛不斷,讓一些大學生身心俱損。再者,“校園貸”良莠不齊,如一些網貸平臺,網貸額度遠高于學生信用卡額度,設置高息和高額罰息,使部分大學生落入了透支陷阱,吞下了失信的苦果。問題是,少數學生失信,勢必會影響到高校的聲譽和家庭的和睦,前人失信會破壞后人獲信,破壞了大學生群體的信貸服務體系。
在消費觀念與國際接軌的呼聲中,在各類消費資訊的鼓動下,部分國人爭先恐后地拋棄“以儉為德”的古訓,大踏步走進“舉債消費”的行列,而一些在校大學生,也紛紛加入了舉債消費的行列。但大學生舉債消費,實際上是過度消費。而“校園貸”輕易地發(fā)放貸款,很可能使理財觀念薄弱的大學生陷入惡性循環(huán),為了還錢餓肚皮,或拆東墻補西墻,甚至做出違法亂紀和輕生的事情。河南一高校學生因無力償還網絡貸款而跳樓自殺,就是一個血的教訓。
“校園貸”是新生事物,其經營行為遠遠比不上實體銀行規(guī)范。由于缺乏有效的監(jiān)管,甚至監(jiān)管根本就沒有“上線”,導致有的網貸平臺目無相關法律規(guī)定,自定霸王條款,自設收費規(guī)則,在網上布設“透支陷阱”,誘使一些大學生等盲目的消費者,“奮不顧身”地往下跳。不可否認,作為網貸平臺,當然希望公眾都來貸款,去“花明天的錢享受今天的生活”,這樣網貸平臺可以有很大的利潤。但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網貸平臺,更應該提醒大學生不要負債消費。網貸平臺應從追求利潤最大化,轉為追求合理的利潤,引導大學生理性消費。
規(guī)范“校園貸”,還需多方發(fā)力。首先,應建立網上信貸資格準入制度,明確放貸額度、利息標準等重要事項;同時,建立網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對網絡信貸平臺進行實質監(jiān)控,嚴厲打擊高息及高額罰息等變相“高利貸”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再者,大學生應端正消費心理,理性消費,合理消費,慎咬網貸“蘋果”,避免吞下失信“苦果”。
特別是,“校園貸”糾紛頻發(fā),倒逼高校引入風險教育。要讓大學生對網貸風險有必要的經濟和心理準備,在貸款消費問題上一定要量力而行。同時,在有創(chuàng)業(yè)意識的同時,要認識到貸款創(chuàng)業(yè)的不易。比如,從統計學角度看,1000個大學生貸款創(chuàng)業(yè),成功的案例也僅是千分之幾。而如果不成功,則對個人的心理、學業(yè)甚至家庭都會產生影響。這不僅僅有本身的素質問題,不僅僅是高等教育問題,也不僅僅是政府給的政策問題,更需要有一定的市場環(huán)境。
編輯:孫丁玲
關鍵詞:校園貸;風險;苦果;糾紛;蘋果;上線;高利貸;罰息;在校大學生;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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