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小小科委主任受賄近80萬 獲刑10年
2015-01-13 15:32: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重慶1月13日消息(記者吳新偉)近日,重慶璧山區(qū)法院一審判處璧山縣原科委黨組書記、主任劉榮禹有期徒刑10年,并對其受賄所得贓款79.7萬元依法予以追繳。宣判后,被告人劉榮禹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法制日報消息說,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劉榮禹在擔任原璧山縣丁家鎮(zhèn)鎮(zhèn)長、黨委書記、璧山縣科委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在土地租用、道路硬化、配套費返還、專利代理業(yè)務等事宜協調中,以及相關專項補貼、城區(qū)外墻工程改造等,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榮禹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財,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受賄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劉榮禹到案后如實供述大部分未被偵查機關掌握的同種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且案發(fā)后積極退出大部分贓款,同時檢舉徐某某受賄的事實雖未查證屬實,但徐某某因被告人劉榮禹的檢舉行為被調查后如實交代了其貪污犯罪行為,并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法院根據劉榮禹犯罪的事實、性質、量刑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其作出前述判決。
編輯:王文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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