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鐵警方全年抓獲 2702名“混車黨” (央廣網(wǎng)記者 張毛清 攝)
央廣網(wǎng)武漢12月25日消息(記者張毛清,通訊員吳德君 田昊 施勇 閻興濤)12月,武漢鐵路公安局今天(25日)對外宣布:今年該局共查獲持假火車票、假乘車證、假鐵路工作證、假身份證和私帶無票旅客進站上車案件2608起,2702名“混車黨” 被抓,搗毀制假販假窩點11個。
10月5日下午2時,43歲的棗陽籍男子在漢口火車站使用偽造的鐵路工作證進站乘車,被漢口車站派出所民警當(dāng)場查獲,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12月23日下午4時許,浠水火車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開展武裝巡邏時,查獲一名私帶無票旅客進站的違法人員楊某。經(jīng)查,該楊利用經(jīng)常在火車站跑“黑的”熟悉站周情況的便利,私帶無票旅客范某進站乘坐1203次列車前往深圳,被警方行政警告
12月25日10時40分,29歲的何姓女子持劉姓女子的二代身份證購買當(dāng)日D2272次列車恩施至漢口車票,欲進站上車,被民警當(dāng)場查獲,其承認冒用他人身份證進站乘車的違法事實,被處以200元的行政罰款。
據(jù)悉,今年以來,全國各地火車站陸續(xù)出現(xiàn)持假證、假票和私帶無票旅客進站上車事件。針對這些問題,武漢鐵路公安局在管內(nèi)96個客運火車站集中開展“四假一帶”整治。組織專門警力,緊盯售票廳特別是殘疾軍人、公免簽票窗口,督促售票員嚴格證件查驗,對人證不符、偽造證件等可疑情況,及時查證處理;開展實名驗證工作,督導(dǎo)車站加強進站旅客“人、證、票”一致性查驗,及時發(fā)現(xiàn)、查處持假票證和私帶無票旅客進站人員;督促鐵路內(nèi)部單位加強聯(lián)防互控,嚴格落實站區(qū)通道專人看守和查證安檢措施,并組織力量便衣盯控,及時查處私帶無票旅客進站上車人員;同時,在對查處的違法人員嚴格依法處理的基礎(chǔ)上,組織專班進行偵查,全面搜集犯罪線索,深挖幕后,延伸打擊非法制造、出售偽造票證的犯罪行為。
截至目前,武漢鐵路公安局共查處相關(guān)案件2608起,抓獲各類違法人員2702名,其中行政拘留132人、收繳假火車票148張、假證326件,破獲制假販假窩點11個,為國家鐵路挽回經(jīng)濟損失40萬余元,有效地凈化了站車治安環(huán)境。
元旦小長假即將來臨之際,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切勿因貪圖一時便宜,聽信不法人員免費乘車、無票乘車的謊言,進而觸犯法律;同時呼吁身份證件丟失的旅客,就近到車站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明》方便購票乘車。對于制假、販假行為,警方表示將一查到底,堅決予以打擊。
【相關(guān)法律鏈接】:對于使用假車票、假乘車證、假鐵路工作證的,假身份證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偽造、變造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或者其他油價票證、憑證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同時,《居民身份證法》也規(guī)定,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guān)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