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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定期發(fā)布中小學校舍安全信息未達標拆除重建
2014-05-09 15:39 來源:中國廣播網(wǎng) 說兩句 分享到:
央廣網(wǎng)重慶5月9日消息(記者劉湛)記者今從重慶市教委了解到,市政府辦公廳于日前下發(fā)了《關于建立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每年定期發(fā)布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對于未達標的校舍,將予以拆除重建。
實施意見要求,全市將建立校舍年檢制度,每學期開學前組織一次校舍安全隱患排查。排查后需要鑒定的,未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或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xù)使用的校舍,每年進行一次鑒定;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的,每5年進行一次鑒定。每年定期向社會發(fā)布全市中小學校舍安全信息公告,對經(jīng)鑒定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制訂相應的年度改造實施計劃。一旦發(fā)現(xiàn)D級危房和經(jīng)鑒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不具備加固改造條件的應予以拆除重建,對通過加固改造可以達到抗震及其他防災要求的C、B級危房應按照標準進行加固改造。在制訂年度實施計劃時,優(yōu)先考慮將部分有條件的中小學建成應急避難場所。
編輯:劉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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