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沈陽3月20日消息(記者李子平)近日,沈陽都市圈消費維權聯盟征集了一批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不合理規(guī)定,并邀請相關律師予以點評。
針對餐飲行業(yè)存在不提供免費餐具的現象,沈陽市律師協(xié)會副會長李屹表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消費者在餐飲場所就餐,有權享受到符合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免費餐具。餐飲經營者有義務提供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餐具。如果消費者遇到經營者收取餐具消毒費、最低消費、開瓶費等情況,可先與商家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時也可以保留好消費證據,撥打12345進行投訴。
針對4S店強制消費者購車時搭售指定保險的行為,沈陽市律師協(xié)會公益委主任趙銀偉表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消費者對車輛和附加服務享有自主選擇權。作為保險中介機構,4S店需明確告知消費者有選擇權;且4S店需取得保險代理資質。消費者可明確表達拒絕搭售的行為并留存溝通證據;協(xié)商未果時,可撥打12345電話投訴;已購保險的消費者可以依法向4S店主張解除合同或索賠。
針對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臺購買的電影票,實付價格往往高于票面價格,不同平臺之間的政策差異,服務費的收費標準也各不相同,導致同一場電影在不同平臺購票的價格存在差異的現象,沈陽市律師協(xié)會公益委副主任趙艷哲表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消費者有權要求平臺明確展示票面價格及服務費用;強制捆綁消費并非必選項,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平臺與影院簽訂排他性協(xié)議,可能會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情況;平臺應全面公示服務信息,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進行價格歧視。消費者可撥打12345電話進行投訴或依法通過訴訟解決問題。
針對旅行社同一行程,價格因人而異,不讓游客互相告知價格的行為,沈陽市律師協(xié)會公益委副主任袁雪瓊表示,從法律角度看,商家這種要求并不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款。除非這一要求被明確寫入合同,且合同相關條款符合法律法規(guī),消費者才有義務遵守。相關法律規(guī)定只允許商家在“正當理由”下進行差別定價,旅行社不得隱瞞真實價格信息禁止游客討論價格,若旅行社限制消費者知情權與監(jiān)督權,則該合同條款很可能被認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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