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5日消息(記者安紅麗)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工作。國務院多次召開會議聽取有關情況報告,專門研究保障教師特別是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問題。《教師法》和《義務教育法》均就教師工資水平做出規(guī)定,要求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等文件也進一步作了強調。
為此,教育部深入調研分析各地保障情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政策,明確義務教育教師與當地公務員工資的比較口徑,全面督查各地落實情況,約談保障不力的地方政府,指導督促各地依法依規(guī)切實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多數地方已建立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認真落實中小學教師基本工資定期調標、績效工資、鄉(xiāng)村教師生活補助和鄉(xiāng)鎮(zhèn)工作補貼等政策,不斷改善中小學教師待遇。
例如,重慶將績效工資總量分為基礎績效和超額績效兩部分,通過實行綜合統(tǒng)籌,基礎績效水平逐步實現(xiàn)全市持平,通過實行限高托低,超額績效水平實現(xiàn)穩(wěn)步增長,通過賦予學校自主分配權、明確不納入總量管理的項目等措施,教師的總體收入水平進一步提高,獲得感普遍增強;山東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省級財政保障力度,對財政困難縣通過轉移支付方式解決,優(yōu)先保障教師工資發(fā)放,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
目前,仍有一些地方未將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規(guī)定落實到位。下一步,教育部將推動各地強化政府責任,加強省級統(tǒng)籌,進一步調整優(yōu)化支出結構,優(yōu)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對于沒有落實到位的省份,將定期開展督查,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凡未達到要求的地區(qū)要限期整改達標,財力較強的省份要加快進度,切實保證義務教育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