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兩教授被解聘 訴教育部被駁回
2016-10-20 07:11: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記者從湖南師范大學法學教授黃捷處了解到,原湖南大學副教授黃禮攸、楊建覺訴教育部的行政訴訟案目前已有新進展: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的裁定后,兩教授已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6年9月 ,本報以《兩副教授被解聘后》為題報道了湖南大學以“未完成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為由,對該校建筑學院副教授楊建覺、黃禮攸作出解聘并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處理一事,引起廣泛關注。楊建覺、黃禮攸以“違反法理規(guī)定,怠于行使職責”之名起訴教育部。
兩人稱,湖南大學作出解聘決定的主體違法,終止與原告之間的勞動人事關系違法,其“解聘決定”違反了正當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規(guī)定,教師對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所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訴,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訴的30日內作出處理。但原告在今年4月28日以郵政掛號信向教育部寄送申訴材料后,兩個多月內沒有收到回復和處理。
9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駁回起訴。
這兩份于同一天作出的行政裁定書指出,依照教師法規(guī)定,教師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或者對學;蛘咂渌逃龣C構作出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訴。教育法規(guī)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原國家教委關于教師法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中規(guī)定,教師對于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提出的申訴,由其所在區(qū)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受理。因此,教育部對于楊建覺、黃禮攸提出的申訴并無相應法定職責。
代理訴訟的湖南師范大學法學教授黃捷對這一判決表示“非常意外”。他說,2000年中國農業(yè)大學職工田向榮因不服中國農業(yè)大學對其作出的“自動離職”處理決定,向教育部提出申訴。同年7月,教育部決定對田向榮的申訴不予受理。對此不服的田向榮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教育部履行對其申訴進行處理的法定職責。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當時作出判決認為,教育部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其職責不僅限于國務院關于“教育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之范圍,其還應當履行法律、法規(guī)所設定的教育行政部門的法定職責。因此,教育部有受理教師及教育輔助人員申訴的法定職責。
黃捷說,16年前的田向榮案早已生效,應成為判例。然而,同樣基于維權理由起訴教育部的楊建覺、黃禮攸卻被裁定教育部對于教師提出的申訴并無相應法定職責。
湖南大學原黨委書記劉克利表示,兩份裁定書明確了教師可以依據教師法維權,但提出教師對于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提出的申訴,由其所在區(qū)域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受理,其意思可能是指湖南大學地處湖南,然而2014年經教育部核定的《湖南大學章程》明確指出,湖南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高校。
記者了解道,本報報道引起國內教育界人士高度關注。不少高校教師表示自己的維權也面臨同樣的尷尬境地。
而被解聘的兩位教授所在的湖南大學中對此也有不同看法。時任黨委書記劉克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高校推行聘任制是改革的方向,這一點毋庸置疑,但其推行必須納入法治軌道。
“由教育部頒布實施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guī)定》規(guī)定,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第四項為: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他坦言,當初湖南大學行政部門推行“五人小組”來考核全校教師的做法,沒有經過上述合法程序!2009年是因為學術委員會在評教師職稱中有遺留問題,指定5個人起鑒別作用,但后來就變成權力巨大的、能隨意評價教師去留的“五人小組”,這絕對不是當時的初衷,并且該機構組成方式沒有行文公布。
劉克利認為,此次被解聘的楊建覺和黃禮攸兩位教師,在湖南大學屬于比較能干、善于創(chuàng)新的老師,但這樣的老師最終被解聘,無法理解。
“像這樣搞建筑設計或美術的老師,要他們像理工科教師那樣去搞‘科研’或去刊物上發(fā)表理論文章,這種考評方式是不科學的。”劉克利認為,作為藝術類的教師如何界定其“科研”成果,值得探討。
劉克利透露,兩位教師被解聘后,曾向他投訴過,他覺得兩位教師反映的情況有道理,于是安排學校工會和學校人事處進行調解,但沒有結果。
據了解,整個聘任制改革期間有200多名教師被低聘或解聘!皫啄晗聛恚粋改革政策使17%的教師受到了沖擊,這時候就應該要考慮這種改革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眲⒖死f。
劉克利認為,湖南大學的改革走在了全國高校的前列,但決策中沒有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實踐中出現偏差和失誤,應該可以糾正。此案對于研究高校該如何推動高校聘任制改革和教師基本權益的保護,有著典型意義。
編輯:朱敬一
關鍵詞:教育部;劉克利;駁回起訴;校內分配;湖南師范大學
同樣基于維權理由起訴教育部的楊建覺、黃禮攸卻被裁定教育部對于教師提出的申訴并無相應法定職責。劉克利認為,此次被解聘的楊建覺和黃禮攸兩位教師,在湖南大學屬于比較能干、善于創(chuàng)新的老師,但這樣的老師最終被解聘,無法理解。
2016-10-18 08:08:00
近日,有關“教育部發(fā)布2016年全國百強高中名單”的消息在網上熱傳。教育部在辟謠時希望“高中學校自覺抵制此類具有商業(yè)性質、沒有科學評價標準的評選和排名活動,潛心辦學,精心育人,扎實推進素質教育”。
2016-10-17 09:19:00
10月14日下午,教育部在華中科技大學召開深化高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經驗交流會,教育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林蕙青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全力以赴,持續(xù)努力,把深化高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教育改革推向深入,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為服務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促進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撐。
2016-10-14 2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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