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主任利用職務之便,超標準安排個人的辦公用房。昨從市紀委獲悉,這名黨員干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5歲的瞿某某,2013年6月起任武漢科技館辦公室主任(兼黨委辦公室主任)。2016年5月,瞿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將個人辦公用房安排為21平方米,嚴重超過其辦公用房使用面積9平方米的標準。
辦案人員介紹,他本人還是武漢科技館違規(guī)配置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的成員,負有檢查督促本單位辦公用房是否符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責任,自己卻頂風違紀,違反了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鑒于他能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認錯態(tài)度較好,經(jīng)市科協(xié)直屬機關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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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