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資料圖片
央廣網(wǎng)武漢3月16日消息(記者張卓 通訊員田昊)記者從武漢鐵路公安處獲悉,自2月1日開展“四假一帶”(使用假火車票、假鐵路職工工作證、假乘車證、假身份證,以及私帶無票旅客進站上車)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共查辦“四假一帶”案件82起,查獲違法人員82名,查獲偽造、冒用各類證件8本。
為促進 “四假一帶”專項整治行動的深入開展,武漢鐵路公安處緊盯整治重點,開展定向打擊,組織警力盯控售票廳,特別是殘疾軍人、公免簽票窗口,督促售票員嚴(yán)格證件查驗,及時處理人證不符、偽造證件等可疑情況;加大力量投入,強化進站口、出站口、貴賓室等進站通道的治安巡防,在轄內(nèi)各車站開展實名驗證工作,督促車站加強進站旅客 “人、證、票”一致性查驗,及時查處持假火車票、假證和私帶無票旅客進站上車的人員;引導(dǎo)鐵路部門加強聯(lián)防互控,嚴(yán)格落實站區(qū)通道專人看守和查證安檢措施,并安排便衣民警加強巡查。此外,在嚴(yán)格依法處理違法人員的基礎(chǔ)上,武漢鐵路公安處組織專門的力量進行偵查,全面搜集犯罪線索,深挖幕后,延伸打擊非法制造、出售偽造票證的犯罪行為。
對于使用假火車票、假鐵路職工工作證、假乘車證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偽造、變造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guān)、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或者其他油價票證、憑證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同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規(guī)定,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guān)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切勿因貪圖一時便宜,聽信不法人員免費乘車的謊言,進而觸犯法律引火上身。丟失身份證的旅客應(yīng)該就近到車站派出所辦理 《臨時身份證明》,以方便購票乘車。對于制假、販假行為,警方將一查到底,堅決予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