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鄭州7月22日消息(記者李行。⿹(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河南鄭州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的兩名學生反映,他們畢業(yè)時有一門課程沒有通過,無法正常畢業(yè)。對此,學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管幾門課程未過,都需要交一年學費1.4萬元,把學分修夠,才能拿到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一門課程未過要交1萬多元,學校究竟該按學分制收費還是學年制收費?學分制收費改革又面臨哪些問題?
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電氣工程系2018屆學生小程(化名)反映,原本他應在6月畢業(yè),但因一門必修課程未過,差3學分,沒有拿到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系里的宋老師回復稱,需補一年學費1.4萬元,明年通過這門必修課程,才能拿到畢業(yè)證和學位證。
與小程的情況類似,信息商務學院另一名2018屆學生小胡(化名)稱,他大二時一門必修課程未通過,補考、重修和畢業(yè)前清考均未通過,差2學分未能正常畢業(yè),同樣也需交一年學費1.4萬元。他還表示,家里經(jīng)濟條件不好,無法負擔這筆費用。
同時,小胡還透露,他們這種情況并非個例,學校今年還有幾十名畢業(yè)生都面臨類似情況。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教務處的張老師表示,這1.4萬元的費用并非所謂的“重修費”,而是由于延長學習年限而產(chǎn)生的學費。如果學分沒修夠,正常情況下學生應當自己申請結(jié)業(yè),或者申請延長學習年限,若延長學習年限,交一年的學費理所應當。
教育部、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05年高等學校收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guī)定,學校改按學分制收費的,實行學分制后,學生完成學業(yè)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學生當年所交納的學費可根據(jù)選取學分所需的費用收取。
改按學分制收費后,高等學?梢詫ρa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收取學費,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費用標準,要保證學生能夠按時、按質(zhì)完成重新學習的課程,嚴禁只收費、不教學。不得以改按學分制為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及出臺除學費外的其他收費項目。
張老師表示,學校目前還沒有實行完全的學分制,而且面對類似情況,鄭州不少獨立學院都是按照延長學習年限來收取學費。
該學校的一份說明顯示,學校收費依據(jù)《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學校目前實行學年學分制,按學年進行收費,而實行完全學分制的高校,才會按照學分制進行收費。此外校方還表示,對于家庭有困難的學生,可申請減免學費。
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的說明稱,“學校董事會責成學校教務科技處和財務處,下學期初在省內(nèi)外高校展開充分調(diào)研,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nèi),進一步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和學費收取辦法,做到既合法又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