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離婚是不是最終的選擇?
前些日子,關于佟麗婭離婚的消息真真假假不斷。影視明星的婚姻狀態(tài)和普通人雖然有所不同,但是在婚姻取舍、感情糾結、情緒起伏等規(guī)律上基本也會遵從一般人的規(guī)律。
咨客中有很多忍無可忍要離婚的,但后來,我知道結果的是大部分沒離。這些沒離的基本屬于以下狀態(tài):
1.情緒化催生的離婚沖動
一些人待理性回歸、評估利弊后,覺得離婚不劃算,就不離了。關鍵是情緒過后,倆人覺得還挺好。感情的事就是這么無常,跟著感覺走吧。
2.為了捍衛(wèi)尊嚴要離婚
特別是第三者進入后,原配必須要有個姿態(tài),讓對方感到有損失。這也不是裝,確實是大部分人的自動反應。
3.把離婚當成最后選擇
雖然經過反復評估,但是依舊沒離。原因在于,當下定最后決心離婚后,心情瞬間輕松了許多。又想到反正是要離婚了,別和TA計較了。正是這種感受,緩解了當下婚姻的痛苦,很多人也就稀里糊涂的過下去了。等老到沒勁兒吵了,就白頭偕老了。
想起那句話:能白頭偕老的夫妻,會有100次離婚的想法,和50次掐死對方的沖動。
讓離婚的愿望,當成宣泄負面情緒、維護尊嚴的一個渠道吧。
最好是只想,甚至深刻地想,別說,更別總說。
有的事想想而已,實現難!糾結時就是條件不成熟,別急著決定,麻利地過當下的日子吧。誰知道未來發(fā)生啥變化呢?(梁朝暉 作者系著名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指導師)